1、用戶應當在訂單中向商家提供準確的收貨地址和收貨人信息。
2、用戶需要變更訂單中的收貨地址或收貨人信息的,請用戶與商家取得聯系,并協商處理。
3、用戶在提供收貨人信息時,可以選擇本人或者他人作為收貨人。
4、用戶選擇他人作為收貨人,該收貨人違反本節約定義務的,由用戶承擔相應責任。
5、因用戶填寫的收貨地址和(或)收貨人信息不準確,或者未經商家同意要求變更收貨地址或收貨人信息,導致商家發貨后無法送達的,運費由用戶承擔。
6、用戶只填寫了收貨地址,但沒有填寫收貨人或填寫的收貨人信息不特定,商品在收貨地址被簽收的,該簽收視為用戶本人簽收。
7、商家按照約定發貨后,收貨人有收貨的義務。
8、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絕簽收商品的,運費由顧客承擔。
9、收貨人拒絕簽收商品后,商家應當及時聯系承運人取回商品。因商家怠于取回商品所產生的額外運費、保管費等費用由商家承擔。
10、收貨人可以本人簽收商品或委托他人代為簽收商品,被委托人的簽收視為收貨人本人簽收。
11、收貨人簽收商品時,應當對商品進行驗收。
12、商家所選擇的快遞公司派送商品時應當主動聯系收貨人,而不應在未征得收貨人同意的情況下將商品交由小區保安、門衛、公司前臺等人簽收,若快遞公司拒絕收貨人先驗貨再簽收,收貨人有權拒絕簽收商品。
13、涉及商品表面一致的事項,收貨人應當在簽收商品時進行驗收。
14、本條所稱"表面一致",是指憑肉眼即可判斷所收到的商品表面狀況良好且與網上描述相符,表面一致的判斷范圍可參考但不限于貨物的形狀、大小、數量、重量等。
15、收貨人簽收商品時發現表面不一致的情形,有權拒絕簽收商品。
16、對于需要先簽收再打開包裝查看的商品,收貨人應當要求承運人當場監督并打開包裝查看,如發現表面不一致,應當在簽收單(收貨人聯和承運人聯)上備注詳細情況并讓承運人簽字確認或者直接退回商品。
17、收貨人簽收商品后,商品毀損、滅失的風險由商家轉移給用戶。